新西兰FSP对辖内公司实施监管


外汇公司

  新西兰发布了完整的银行法案,从而促进银行和金融产品提供业务的自由进入。虽然已经有了几个金融业务监管的相关法律,但新西兰在这方面是独一无二的,接受所有国际银行业务或金融服务提供商,没有资本要求,没有资质要求,没有过度监管要求。

在全球范围监管机构中,新西兰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注册机构(新西兰FSP)成立时间相对较短,于2010年晚些时候建立并开始接受监管申请。金融监管
    对于以前未接受监管的场外交易经纪商以及对亚太(APAC)区域感兴趣的新公司,这为他们在备受推崇的新西兰获得监管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,而且申请监管期间还没有官僚主义和拖延时间的情况,这些情况在其他西方国家很常见。
    1995年,新西兰发布了完整的银行法案,从而促进银行和金融产品提供业务的自由进入。虽然已经有了几个金融业务监管的相关法律,但新西兰在这方面是独一无二的,接受所有国际银行业务或金融服务提供商,没有资本要求,没有资质要求,没有过度监管要求。为非居民提供服务的金融服务提供商还在非银行存款机构(Non-Bank Deposit Taker,NBDT)监管范围之外运营,这在新西兰1989年储备银行法案(Reserve Bank of New Zealand Act 1989)中明确过。NBDT制度只适用于向新西兰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提供商。然而这意味着直到现在,由新西兰FSP监管还是完全合法的,可是在新西兰本地没有客户。该法律称,只要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新西兰人,那就足够了。
    新西兰为外汇经纪商提供很多优势:这是一个在商业道德上有良好声誉的国家,远离陷入困境的欧元区,对于希望获得金融监管可靠性的亚太各公司,这是非常完美的地区。

新西兰FSP对辖内公司实施监管

在这种情况下,外汇公司能够对投资者和交易者的信心提供支持,备受推崇的新西兰被认为是安全程度很高的“新世界”,没有遭受经济震荡,也没有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,因为违规行为而经受无休止的诉讼,使交易者远离欧洲机构,同时还能相对容易的获得监管。
    这样的环境使众多经纪商获得了新西兰FSP的监管许可,而没有在实际上要求必须在新西兰有实体的办事处。众多远东经纪商发现了这个有吸引力的条件,新西兰FSP现在实施了一系列新规定,要求申请人要符合以下几点:
    1、新西兰FSP监管的公司必须在新西兰有实体办事处。
    2、办事处必须聘请一名合规总监
    3、所有客户的记录必须保存,新西兰办事处必须使用KYC 和 AML程序,这有助于现场的合规检查。
    4、公司必须进行注册,符合新西兰司法辖区的商业法律。
    这些规定将在2013年实施,新西兰FSP将向所有机构和经纪商发布通知,或者是在新西兰建立办事处,或者是面临监管终止,二者必取其一。实体办事处将经受详细审查,要符合将来的规定。针对希望注册的新公司,这些要求已经在其网站上公布。      

新西兰FSP对辖内公司实施监管】更新于2017-08-20 21:26:59